1、基层结构因素。可能是沉降不均匀的破坏。在较长、较大建筑物结构伸缩缝附近,易造成保温层空鼓或局部脱落。也有可能是框架结构砌体变形。框架结构外墙在砼梁柱和砌体接缝处、易发生因砌体变形而造成的保温层破坏。或者脚手架洞口等未砌实,形成保温层局部基层不牢而破坏。还有可能是外墙装饰构件固定不牢、移位,形成推拉作用,致使保温层局部空鼓、裂纹后长期渗水,出现空鼓或局部脱落。应对办法:可以减小建筑结构,通过减小建筑结构外保温材料同外装饰找平砂浆、外饰面等材料的线膨胀系数比,使材料之间产生逐层渐变,柔性释放应力,以起到预防裂缝的作用。
2、保温构造层因素。可能是找平砂浆与主体墙空鼓,特别是长时间渗水,容易发生持续性空鼓扩大,使保温层连带空鼓或局部破坏;保温板表面荷载过大,极易直接剥离保温层造成脱落。或者是对负风压抵抗措施采用不合理,极易形成某些保温板块被风压破坏而空鼓、脱落。应对办法:提高施工技术,加强保温层的负风抗压能力。
3、保温材料性能因素。可能是由于保温板密度太低,生产时掺入大量再生回收料或粉化严重,使保温板和主体墙形成“假粘”或自身“粉身碎骨”而局部空鼓、脱落。应对办法:注重保温材料的选择,尽量使用优质的保温材料,以岩棉板、聚苯颗粒保温材料为主。
楼房保温层脱落该谁管
1、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,根据建设部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第十四条规定:“在保修期限内,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、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房屋所有人、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。建设单位可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”,第十五条规定:“如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、财产损害,则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”,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,在房屋保修期内,由建设单位承担修复责任,造成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由建设单位承担赔偿责任。
2、如果房屋超过保修期,根据相关法律规定:“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”因为外墙面是小区的公共部分,应由小区物业公司承担责任。
3、若是建设单位交付存在质量缺陷的房屋,而物业部门也未尽到管理维护义务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:“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、财产安全的行为,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,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由侵权人承担责任;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,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”,则由建设单位承担主要责任,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。